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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消防評估機構,消防驗收正常進行,由公安部改為住建部
通知:全面取消消防評估機構,消防驗收正常進行,由公安部改為住建部近日網傳政府取消100米以下建筑消防驗收信息不屬實。
消防改革相關政策解讀:
1.2020年5月29日,公安部發布了關于廢止《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58號),這樣已經實施了11年的該規定正式廢止。 2.消防驗收由公安部負責改為住建部負責,并非不再進行消防驗收。 一是取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許可,取消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機構資質許可制度,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是簡化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實行告知承諾管理,公眾聚集場所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承諾后即可投入使用、營業。 在執法隊伍管理方面,制定消防人員職業規范,明確消防人員及其近親屬從業限制,嚴格落實回避制度。消防部門與消防行業協會、中介組織徹底脫鉤?,F職消防人員一律不得在消防行業協會、中介機構兼職(任職),離退休人員在消防行業協會兼職(任職)的,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且不得領取報酬。消防部門管理的科研、認證機構一律不得開展與消防執法相關的中介服務。
在便民利企服務方面,全面清理于法無據的證明材料,能夠通過部門交互獲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單位和個人提供。實行容缺后補、綠色通道、郵政或快遞送達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預約辦理、同城通辦、跨層聯辦、智能導辦、一對一專辦等服務方式,多渠道多途徑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開放消防救援站,設立基層消防宣傳教育站點,為群眾就近免費接受消防培訓提供便利。
《意見》還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同監管、完善法律法規、抓好督促落實4個方面提出了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