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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火災時怎樣疏散殘疾人
殘疾人是社會成員中的弱勢群體,《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充分保護殘疾人享有與其他公民同等權利,必須重視這一特殊群體在建筑發生火災及其他災害時的疏散逃生問題。作為一名消防工作者,筆者認為有必要重視這一特殊群體在建筑發生火災及其他災害時的安全逃生問題。為殘疾人創造無障礙環境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步伐的加快,經濟飛速發展,社會不斷進步,無障礙設計逐步得到國家和社會的重視,《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已于201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但目前相關的審批、監督機制還未真正有效地建立起來,《無障礙設計規范》不能得到有效執行,違反強制性標準的現象時有發生,加之一些主管部門對《規范》的執行、監督不力,對無障礙設施的驗收把關不嚴,影響了無障礙建設的強制性、連續性、完整性,成為當前無障礙環境建設中的突出問題。 在新建公共建筑室內,應設定一定范圍的殘疾人活動區域,該區域相對獨立,避免與其他區域交叉,通道的設置應盡量方便其進入安全出口和其他通道,或者為該區域設置專門的疏散通道,直接通往連接室外地平面的安全出口。對已建成的公共建筑,盡可能采取彌補措施,如:在圖書館中增設殘疾人閱覽室;在禮堂、體育場(館)、會堂等場所設置殘疾人看臺(席位);在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設置殘疾人等候室;當殘疾人入住賓館飯店時,盡量安排他們住宿低樓層的房間等。只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時刻留意工作、生活、學習中的點滴,就會為殘疾人逐步創造安全的環境。 加強建筑內殘疾人管理 公共場所情況復雜、人員密集,歷來是消防監督管理的重點和難點,對進入場所殘疾人應進行認真的核實和登記,以便準確地掌握場所內殘疾人的數量和動向,一旦發生災情,場所內的工作人員可以在第一時間內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最大限度確保殘疾人的安全。同時,相關人員應對進入場所內的殘疾人進行“三提示”服務:提示所在場所火災危險性;提示所在場所安全逃生路線、安全出口的具體位置;提示場所內消防設施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梢酝ㄟ^發放卡片、張貼掛圖、口頭提示、語音廣播、LED顯示屏等方式開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服務,增強殘疾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他們的自防自救能力。 火災發生時疏散策略 人員集中場所發生火災時,搞好初期人員疏散工作至關重要,公共建筑中應結合建筑內部結構、火災蔓延特點及人流密度情況,針對殘疾人員的特點采取相應的疏散措施。 筆者認為可以將消防電梯用于殘疾人的疏散,一方面消防電梯使用的是消防電源,發生火災時不會被人為斷電,確保了疏散的穩定,另一方面消防隊員從消防站到火災現場需要一定的時間,在火災初期(消防隊員未到現場時)利用消防電梯疏散,不會與消防隊員使用消防電梯產生沖突。 信息來源:中國警察網 |